課程名稱 |
專利法 Patent Law |
開課學期 |
112-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李素華 |
課號 |
LAW3020 |
課程識別碼 |
A01 30200 |
班次 |
|
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博雅103 |
備註 |
開學第一週上課時間,依教室容量決定加選人數及以抽籤確定,勿個別寄發郵件詢問加簽選課事宜。 總人數上限:220人 外系人數限制:50人 |
|
|
課程簡介影片 |
|
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
課程概述 |
本課程之目的,係使修課同學掌握專利法之規範與實務發展,包括專利制度及專利權之基本理論、規範與內涵,以利有興趣投入此領域之同學,日後能進一步修習專利法之進階課程,進而再強化商標法、著作權法等其他智慧財產領域之專業知識。
為使同學能了解智慧財產訴訟實務、比較無體財產權權利行使之差異,法學院之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擇期前往板橋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旁聽庭期(不論智慧財產類型、不論民刑事或行政訴訟、不論一二審、實體或程序庭),並繳交500字旁聽心得。庭期可由智商法院或司法院網站查詢。 |
課程目標 |
課程規劃與進行方式,將於國際組織相關討論、國外立法例與判決實務之基礎上,納入我國法之探討與檢討。再者,鑑於新科技及產業之發展與應用,亦與近來國際間與我國專利法規之修正與調整有密切關連,因此,本課程內容上將盡可能涵蓋之,俾使修課同學對於專利制度及法規發展有全面性瞭解及掌握。我國近年來之專利法之修正重點、配合TPP發展而研擬專利法之修正重點,亦納入討論。
本課程之進行方式,係採講授方式為主、課堂討論為輔。授課教師依據規劃主題提供課前閱讀之指定文獻及延伸閱讀文獻,以利同學事前預習與事後複習。針對有爭議、尚無定論或值得思考之重要議題,將由授課教師引導修課同學瞭解問題、相關法規及爭點,就該等議題進行討論與辯論、分析可能之解決方式、釐清專利制度於各該議題之角色與功能。透過前揭授課方式,希冀修課同學能掌握專利制度之理論基礎,亦能強化同學之論理分析及口說表達能力。 |
課程要求 |
修習本課程者,以對專利制度與規範有興趣者為宜。
為使同學能了解智慧財產訴訟實務、比較無體財產權權利行使之差異,法學院之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擇期前往板橋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旁聽庭期(不論智慧財產類型、不論民刑事或行政訴訟、不論一二審、實體或程序庭),並繳交500字旁聽心得。(庭期可由智商法院或司法院網站查詢)
請於2023年6月11日(二)17:30以前繳交至NTU Cool作業區,逾時未繳交或不符合最少500字格式要求者,視為未繳交作為,該平時成績以零分計算。
本課程之進行方式,係採講授方式為主、課堂討論為輔,透過前揭授課方式,希冀修課同學能掌握專利制度之理論基礎,亦能強化同學之論理分析及口說表達能力。
成績評量方式:期中考試40%、期末考試40%、平時成績(法學院同學為智商法院旁聽心得)20%。開學第一週確定成績評量方式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
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為避免同一時段面談學生過多,請事前以郵件或口頭方式約定面談時間 |
指定閱讀 |
|
參考書目 |
以下書籍之最新版次
M. Mueller, Patent Law, New York (2020).
謝銘洋,智慧財產權法,最新版次
黃銘傑,智慧財產法之理論與實務-不同意見書,臺北,作者自版,2013年
劉孔中,解構智財權及其與競爭法的衝突與調和,臺北,新學林,2015年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中考試 |
40% |
|
2. |
期末考試 |
40% |
|
3. |
平時成績(智商法院旁聽心得) |
20% |
授課教師考量及調整學期成績;法學院同學為智商法院旁聽心得。非以課堂點名或出席率決定平時成績 |
|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以錄音輔助 |
作業繳交方式 |
|
考試形式 |
|
其他 |
|
|